我区推广以工代赈促农增收
记者10月9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,今年我区推广以工代赈实施方式,广泛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,促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,并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不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。
为摸清底数,我区对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摸底、逐一登记造册,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信息库。以建立农民工程队、劳务合作社等方式,拓宽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的劳动力储备资源。同时,统筹技术技能培训资源,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,夯实以工代赈劳动力素质基础。比如,平陆运河工程所在县使用衔接资金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岗位培训,让农村劳动力在入职前深入了解岗位环境、岗位需求、实际薪资待遇等信息,农村劳动力入职后,向他们提供持续性培训、跟踪报酬发放等服务保障,构建就业服务闭环。
各地加强项目管理,保障劳务报酬兑现。对于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的项目,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0%;对于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,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应不低于15%;对于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,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。(广西云-广西日报记者周红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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